| ISBN/价格: | 978-7-5093-9746-6:CNY96.00 |
|---|---|
| 作品语种: | chi |
| 出版国别: | CN 110000 |
| 题名责任者项: | 第三人侵权行为理论研究/.郑志峰著 |
| 出版发行项: |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10 |
| 载体形态项: | 550页, [2] 页图版:;+彩图:;+24cm |
| 丛编项: | 青蓝文库 |
| 提要文摘: |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 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方面, 从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来看, 该条规定正式确立了第三人行为一般性免责事由的地位, 并且没有设置任何但书条款; 另一方面, 从规制路径来看, 我国采纳的是免责事由的规制路径, 其核心问题是解决, 第三人的介入行为能否中断被告先前行为和最终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链条, 进而发生免除被告责任的效果。如果能够中断, 则被告获得免责; 反之, 被告则不能免责。然而, 考察《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可知, 第三人行为引发的侵权问题复杂多样, 除免责与否的问题之外, 还包括不能免责时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显然, 既有免责事由的规制路径只能解决第三人行为引发的责任免除问题, 无法应对不能免责时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为此, 本文立足于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对应理论, 提出构建全新的第三人侵权行为理论体系, 试图将第三人行为引发的责任免除和责任分担问题放置在同一平台加以解决, 一举攻克第三人行为引发的全部侵权难题, 完成从“第三人行为理论”向“第三人侵权行为理论”的转换。 |
| 题名主题: | 侵权行为 民法 研究 中国 |
| 中图分类: | D923.74 |
| 个人名称等同: | 郑志峰 著 |
| 记录来源: | CN 湖北三新 2018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