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文摘: | 本书是维柯作为那不勒斯大学修辞学教授在新学年开始时所作的演讲的合集, 其中第一至六个演讲为早期 (1699-1707) 演讲, 第七演讲作于1708年, 后经作者扩充, 第八演讲原稿已散失, 但其内容保留在维柯的专著《普遍法》中, 所以以《普遍法》的序言和概要代替。第九个演讲作于1932年, 是维柯在其最重要的著作《新科学》完成后对前面几个演讲所探讨的问题的最新阐释。本书作为对大学生的演讲, 主要讨论的问题是人文教育、学术研究的意义、方法和目的等问题。早期演讲中, 前三个研究主要讨论学术研究的人性目的, 第四、第五演讲讨论学术研究的政治目的, 第六演讲讨论学术研究的基督教目的。在这些演讲中, 维柯系统回答了学术研究的目的这个问题。从第七个演讲开始, 维柯谈论了研究方法问题。维柯根据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的特点以及各个学科的特点, 指出人应当遵循的学习次序和学习方法。其核心是反对单一的笛卡尔的理性主义方法。维柯认为应该将笛卡尔的分析法与综合法结合, 将理性思维与经验结合, 将演绎与归纳结合。第八演讲讨论了人的学习研究的总的目标, 即将一切知识融合在一个唯一的大的原则之下。第九演讲则是对上述分析的进一步深化之后, 以及对青年学子在实践上有所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