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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保甲制研究》

明代保甲制研究

ISBN/价格:978-7-5203-5897-2:CNY56.00
作品语种:chi
出版国别:CN 110000
题名责任者项:明代保甲制研究/.薛理禹著
出版发行项: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12
载体形态项:176页:;+24cm
一般附注: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上海师范大学中国史项目研究成果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规划项目研究成果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古代中国乡村治理与社会秩序研究”中期成果之一
提要文摘:明代中期,东南沿海海寇肆虐,北方边境深受蒙古游牧部族侵扰,西南各地亦多次爆发少数民族动乱和流民起义,全国(尤其是沿海沿边地区)治安形势急剧恶化。而与此同时,由于长期以来百姓逃避赋役,隐匿户口,黄册载籍日渐失实,官府对于户口的实际控制每况愈下,加之明初建立的卫所系统趋于瓦解,面临纷至沓来的内乱外扰,官府往往疏于防范,疲于应对。嘉靖之前,已有不少地方官员尝试推行保甲法。嘉靖年间,在地方官员的大力推动下,保甲制大范围兴起,并逐步完善。隆庆、万历年间,保甲制在全国南北各地进一步推行,但沿边沿海地区因形势需要,推行范围广,执行力度大,相关条款具体细致。保甲制对打击盗匪、维护治安乃至防灾救灾方面均具有一定功效,但在其立法、执法及守法各环节也存在诸多弊端,在基层的实施效果往往因官吏的敷衍、营私和民众的消极抵制而深受影响,有名无实,甚至沦为扰民恶法。尽管明代后期广泛推行保甲的倡议屡见不鲜,在明末政权濒临瓦解之际各地又兴起了一轮推行保甲的热潮,而总的来说,终明一代,保甲制基本上系地方官员应对治安形势的权宜之计,兴废无常,朝廷并未着手建立适用全国划一推行的保甲法。
并列题名:Bao-Jia systems in the Ming dynasty eng
题名主题:保甲制度 研究 中国 明代
中图分类:D693.62
个人名称等同:薛理禹 著
记录来源:CN 江苏新华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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