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要文摘: | 本书从古今中外关于“经济”的基本内涵着手, 分析“经济”所蕴含的“资源”“管理”的内涵。结合经济法规范的基本特征, 在借鉴其他学者研究成果基础上重构了经济法的概念, 并以此为逻辑起点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和探讨, 以构建新的经济法学理论体系。基本内容如下: 首先, 以经济法对资源配置中的经济活动为切入点, 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概念。即经济法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协调平衡社会整体利益, 确保公平、效益和安全的经济秩序, 调整市场与政府在资源配置的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法律规范。其次, 分析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体系进行解构所形成的新的法律机制、法律价值目标、经济法的范示, 以及法律关系主客体的法定化和类型化, 经济法的权、责、利的配置特征及其社会责任新机制, 并探讨经济法的法律调整机制、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法律体系等经济法学基本理论问题; 然后, 以法学理论为基础, 借鉴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 从多视角来探讨经济法学对传统法学流派的融合, 以及经济法的理性、经济法学的方法论、经济法的政府治理模式、经济法之回应型法和后现代法的法律特征, 并理论联系实践, 分析后危机时代经济法应对新自由主义复辟的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