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文摘: | 合同是法律文件, 但核心是商业文件。合同具有商业和法律的双重属性。作为交易文件, 合同需要商业人员和法律人员共同完成。对于商务人士来说, 需要考虑其中的商业安排和交易问题; 对于法律人士来说, 不仅要“像律师一样”, 而且要具有商业思维, 理解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交易。合同的制作过程, 是将商业意图落实为法律文件的过程。合同, 是写给合同起草者、审查者和修改者以外的人看的--无论是法官、仲裁员作为探究订约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 还是给履行合同者作为行动规则。起草合同, 并不是法律人士的“特权”; 修改合同, 更不是非法律人士莫属。商务人士将合同交由作为“交易局外人”的法律人士起草、审查、修改, 是为了完成交易。虽然实用、严谨的合同多出自律师之手, 但是并非仅仅因为其法律知识, 而更是其思维方式。合同法律工作, 首先是对思维能力的要求, 体现在对交易的理解、对合同架构和条款的设计, 逻辑的严谨、清晰, 考虑问题周全、严密, 表述的精准、没有歧义。然后才是法律问题。在一定程度上, 对交易的理解、对交易流程的了解, 比对法律规定的了解, 更有利于把握合同的实质, 并大大提升合同的实用性和法律风险控制水平。合同工作的专业性不是仅仅为了让合同“看着专业”“显得规范”, 更是需要避免因“不专业”“不规范”而产生争议和风险, 以及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 (哪怕是订立合同多年以后), 让法官或仲裁员能够按照合同当事人当时的本意理解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