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文摘: | 2008年中国政府对电信业进行的兼并重组改革, 其导致的市场集中度上升是与2008年前的改革措施相违背的, 但通过兼并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拥有了在长江南北比较完整的线路布局和业务体系, 三者可以同时在长江南北展开竞争。由于这一次改革同时包含市场企业兼并和放开进入限制两种不同的改革措施, 并且不同措施对电信业绩效的影响相互矛盾, 那么这一次改革是否有效? 是否能够提升电信业绩效? 这些措施对电信业绩效的影响是什么? 本文尝试构建一个能够用于实证的电信业竞争性改革有效性评价框架, 并按照该框架以实证的方式回答上述问题。纵观全文, 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 在不存在竞争的移动通信业务市场引入新竞争者, 能够修正垄断造成的市场失灵, 促进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功能的正常运转, 减小无谓损失提高电信业的收入。而在已经存在竞争的固网业务市场, 继续强化竞争容易引发“过度竞争”。第二, 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电信业效率的提升是通过提升电信业规模效率的方式发挥作用的。第三、由于此次改革在维持消费者福利不变的基础上大幅提高了电信业收入, 实现了社会总剩余增加, 因此这是一次成功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