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要文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同日,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民法典》的一批司法解释也开始生效, 作为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民法典》的指导, 保障《民法典》的正确实施。对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尽管存在不同看法, 但是, 司法解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依照我的看法,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就是我国的法官法, 对于制定法的正确适用, 以及补充制定法的立法不足, 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在《民法典》通过之后、施行之前的时间里, 最高人民法院对以往的民法适用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 通过颁布新的司法解释, 修订原有的司法解释, 废除过时的司法解释, 为《民法典》的正确实施提供了及时的、必要的指导, 具有重要的法律适用价值, 也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对判解进行理论研究, 是笔者在1990年代开始进行的研究工作, 既有理论研究的意义, 也有司法实践的价值, 对于推动立法发展、司法进步和理论研究的深入, 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民法典》开始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修订大量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 研究这些司法解释就具有更重要、更深刻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