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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遗嘱见证实务》

民法典时代遗嘱见证实务

ISBN/价格:978-7-5216-1849-5:CNY68.00
作品语种:chi
出版国别:CN 110000
题名责任者项:民法典时代遗嘱见证实务/.陈子钧, 阎云天, 陈洪忠著
出版发行项: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5
载体形态项:273页:;+24cm
丛编项:法护老人系列丛书
提要文摘: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 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在原《继承法》规定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基础上, 《民法典》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 除了自书遗嘱可以自己独立完成以外, 其他遗嘱形式都必须有两个人以上见证人现场见证或者公证。客观上, 自书遗嘱的保险形式, 也是要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在写作上, 本书上篇对我国2000多年见证历史和世界各国律师见证制度开展了溯源研究, 注重对律师遗嘱见证技能的指引, 对见证风险产生的原因, 风险防范, 以及对律师遗嘱见证业务技能进行分析, 是本书的核心部分。下篇梳理了律师遗嘱见证业务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难点、堵点, 总结律师遗嘱见证纠纷裁判的法律问题以及规则认定。
题名主题:遗嘱 继承(法律) 研究 中国
中图分类:D923.54
个人名称等同:陈子钧 著
个人名称等同:阎云天 著
个人名称等同:陈洪忠 著
记录来源:CN 湖北三新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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