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要文摘: | 在中国社会, 正当防卫作为国家赋予公民同犯罪抗争的一种权利, 历来受到各界的关注。为了充分体现正当防卫中“正”对“不正”的矛盾对立的统一, 可以将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分为权力限制要件和权利保障方面的要件。本书以“权力与权利”为分析工具对正当防卫进行审视。从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角度, 正当防卫是权利与权力的结合, 晚近发生的案件往往是权力与权利未实现有机结合, 有所失衡。警察防卫权中, 国家权力和警察自身权利以及国家权力与他人合法权利都需要觅得平衡。本书引入立法技术、制度设置以及价值观念分析框架, 认为《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并不象是刑法制度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它仅仅是指导司法操作的一种提示性条款, 不应夸大其价值。本书拟透过具体案例, 引出如何理性对待正当防卫的话题。随着社会的发展, 正自然不必让步于不正, 但正当防卫这种私力救济不能因为满足受害人报复或泄愤的欲望, 安抚被害人和社会公众受到伤害的法感情, 而违背法律的正义原则。在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的中国, 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必须在防卫人的权益以及不法侵害人的利益中觅得平衡, 我们应当冷静理性对待正当防卫在刑法中的地位和价值, 不应夸大其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