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N/价格: | 978-7-5197-5811-0:CNY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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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语种: | chi |
出版国别: | CN 110000 |
题名责任者项: | 案例、故事与明清时期的司法文化/.徐忠明著 |
版本项: | 第2版,修订版 |
出版发行项: | 北京:,法律出版社:,2021.10 |
载体形态项: | 468页:;+22cm |
丛编项: |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 |
提要文摘: | 传统中国的司法理想, 可概括为“无讼”社会。对于“鼠牙雀角”的词讼案件, 州县牧令往往不愿轻易受理; 为了实现“耸动”官府的意图, 诉讼两造就采取“将小事闹大”的修辞技巧和行动策略。明清中国的司法构造, 具有明显的科层化特征; 而适用于徒罪以上案件的审转程序, 最能体现这一特征。审转程序, 兼具慎重刑名与控制官员的双重功能。无论笞杖案件抑或徒刑以上案件, 鉴于“过得乡场, 过得官场”以及“摆平理顺, 案结事了”的政治考量, 在援引裁判规范时, 司法官员大多以“情法两尽”为上佳选择。 |
题名主题: | 法制史 研究 中国 明清时代 |
中图分类: | D929.4 |
个人名称等同: | 徐忠明 著 |
记录来源: | CN 湖北三新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