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要文摘: | 本书采用先前被学界忽略的大数据分析方法和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运用律商网数据库目前公布的我国法院截至2015年涉及CISG的45个二审案件进行全样本分析, 同时与其他国家的解释和适用情况进行比较研究, 发现CISG缺乏统一解释的理论, 各国运用文义解释与论理解释方法的效果不一, 外国判例法在CISG解释中的运用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为了缩短现存困境与统一化未来目标之间的距离, 本文创新性地从“国际组织做法各国做法中国方案”三个维度交叉于“规则、解释和适用”这三个角度提出可行性对策, 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道构成国际法治创新“三位一体”的多维解决方案。在民主商谈理论的指引下完善统一法规则本身, 在国际统一化立法方面考虑修订或补充CISG; 在国内民商事立法中吸收和转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的规范; 构建CISG统一解释和适用的理论等。通过国际组织和民间机构推广统一法、利用法官和律师法律共同体双向互动促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统一解释和适用, 在法学教育改革方面增设统一法专题教学。在体现民主商谈原则的“一带一路”建设中, 以民主协商为具体路径, 我国国际商事法庭扬弃借鉴其他国际商事法庭的实践, 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正确解释和适用CISG等统一法的判例。本文研究成果不但进行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统一解释和适用方面的理论构建; 而且为律师、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运用统一法做好企业合同风险防控, 为司法和仲裁机构正确解释和适用统一法提供了智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