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N/价格: | 978-7-5228-4272-1:CNY98.00 |
作品语种: | chi |
出版国别: | CN 110000 |
题名责任者项: | 《民法典》时代的公司决议制度/.吴飞飞著 |
出版发行项: |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11 |
载体形态项: | 237页:;+24cm |
丛编项: | 西南政法大学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丛书 |
提要文摘: | 本书阐述了《民法典》第134条在世界范围内首次确认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法律行为属性,被誉为世界民法典的“中国元素”。公司决议制度作为决议行为制度体系中最为成熟的内容,在融入法律行为制度后必将面临诸多适应性命题。本书选择这一主题进行了系统梳理,集中呈现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性质、理论价值、适用问题,以及公司决议规则的相应更新。作者意图探寻如下问题的答案:《民法典》时代,公司决议制度给既有法律行为制度带来怎样的冲击;法律行为制度如何具体指导公司决议制度,使其“有本可依”;从《民法典》视角审视,《公司法》对公司决议制度的更新有哪些无法回避的理论与应用命题。 |
并列题名: | Corporate resolution system in the era of the Civil Code eng |
题名主题: | 公司法 研究 中国 |
中图分类: | D922.291.914 |
个人名称等同: | 吴飞飞 著 |
记录来源: | CN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 20241204 |